我不是一個流行的人,穿著是如此,現在衣櫃裡的衣服百分之九十是兩三年前的衣服;音樂上也是,常聽的歌就那幾首,聽到爛了不是找新的,是不聽。我也是一個戀舊的人,衣服捨不得丟,沒破洞也沒脫線,就繼續穿吧;相對於時下的流行歌曲,我反而愛聽不屬於我這個年代的歌,總認為過去的歌詞比起現在的更有味道,更能引人共鳴。

難得地,最近我愛上了一個新的聲音,adele。一位外國歌手,因為實在太太太喜歡她了,很不要臉地跟猴子開玩笑說:「好啦,從現在開始我的英文名字就是adele囉。以後叫我adele兔~」猴子聽了笑答:「不是catrina兔嗎?」我裝傻:「有這回事嗎?」哈哈,不好意思,那是上世紀的事,我不記得了。

忘記是從哪裡聽到的,不過瞬間,耳朵就被她渾厚低沉的嗓音征服得徹底。


隨著她的沙啞高亢,一字一句,一個節奏,一個音節,咚咚咚地敲進靈魂裡。我愛的不是歌詞,是她的迷人聲音,是一種會讓人忍不住想搖擺身體的節奏。很難形容那是怎樣的感覺,你可以想像一個人突然起駕的模樣,八九不離十。



這是我另外一首喜歡的歌,比起偏快的CD版本,我更愛重新編曲後的慢板,更能顯現出這首歌的味道。或許很多人都有這種經驗……

某一天意外地聽到你找到生命中的另外一半,兩個人步入了禮堂,結成一個圓,圓滿了夢想。聽起來一切似乎都很棒很好,但怎樣也遏止不了逐漸在我心裡暈開的惆悵和失落。原本以為自己早已忘了你,直到這個消息入耳,才發現心底依然為你保留了一個位置。之前深壓在底層甜蜜美好的過去,慢慢浮了上來。原來,我從來都沒有遺忘,只是藏起來了。因為用力愛過,也狠狠痛過,愛到痛到整個細胞彷彿都在喧囂張揚,太激烈,以致於必須把那份濃烈的情感收起。

不過,既然你已經有了歸屬,那我也要繼續堅強振作。相信我一定可以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,也衷心地祝福你。只是,只是,你在我的生命裡留下的痕跡太深刻了。所以,當我說我一定也會遇見和你一樣的人時,再次證明了自己忘不了你。忘不了你,才會從他人身上去追尋和你相似的影子,熟悉的味道。直到現在,我才願意承認,我真的真的好愛你,還是愛你……



新歡~

很榮幸能聽到如此美好的聲音,最後就引用adele說過的話作個ending囉~"I make music for ears, not for eyes."瞧瞧,很有自信又可愛的女孩,不是嗎。

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猛兔出柙 的頭像
lavenderrabbit

猛兔出柙

lavenderrabbi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 15 )